Event Review: Talk by Mr Michael Thomas and Prof Forsyth


記唐明治訪劍橋

唐明治是英屬香港第十八任律政司,上任適值中英聯合聲明起草人心動盪之際。《魏書‧世宗紀》說:「任賢明治,自昔通規;宣風贊務,實惟多士。」明治二字,正有修明政事之意,譯者是否有所寄託,已無從稽考,但英國港督的譯名卻向來典雅:戰後有意推動民主自治的是楊慕琦,七十年代執行十年建屋計畫的是麥理浩,最後一任港督叫彭定康,難免落俗了,幸而他的三位千金依然是麗思、雅思、潔思,名字起得又雅緻,又妥貼。

唐明治今年七十九歲,精神矍鑠,詞鋒銳利,沒有絲毫英雄遲暮、不復當年的老態;一身剪裁合度的西裝,一頭花白如雪的短髮,倒予人正得秋而萬寶成的圓融之感。四月三十日,他應劍橋中國及香港事務會之邀,在聖三一學院作了一場演講。

中英聯合聲明的歷史,唐明治以見證者的身分,娓娓道來。他說,八三八四年間政府高層時有閉門會議,戴卓爾夫人赴京前路過香港例必出席。他又提到,為免引起中英港三地分庭抗禮的觀感,中央政府堅拒香港派代表參與起草聲明,他因此無緣列席會談,但據他在港觀察,中方談判代表難纏之極 (intractable)。這道註腳一針見血,難免教人想起美國國務卿基辛格與越共代表黎德壽停戰談判時大有無處著力的感慨,也難怪彭定康在十七輪糾纏不清的會談後,會不顧中方反對,悍然開展政治改革,致有車毀人亡、千古罪人之說。

唐明治回憶,促成中英談判的是《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屆滿後地權誰屬的問題,英資集團的利益,普羅市民的生計,都與此息息相關。他說,中英代表每以「有益、有建設性」形容會談進度,只可惜傳遍街頭巷尾的一句口號,始終未能打消數十萬人的避秦之心。當時,有位三十出頭的測量師合夥人,參與撰寫聲明內有關土地契約的附件,聲明簽署後也曾接受電視節目訪問,解釋附件的內容,後來,他競選特首時宣稱,這是他受中方重視的開始。




唐明治卸任後,婉拒了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的任命,繼續執業,如今他經常往返中英兩地,香港和倫敦都有辦公室。他認為,回歸後香港法治不遜當年,從早期的吳恭邵案、吳嘉玲案到近年梁國雄議員提出的連串司法覆核,終審法院始終不偏不倚,維護憲法,捍衛人權,十七年間奠定了其憲制法庭的地位。港大法律系陳弘毅教授曾以「不卑不亢」四字形容終審法院和中央政府的關係,唐明治想必同意。

唐明治不諱言,正因曾在政府工作,所以至今依然樂意代表政府出庭。或許,正是這份過來人的觸覺,使他格外體會到政治角力制肘處處,與法律非黑即白的精神,大相逕庭。談到吳嘉玲案,他坦言政府提請釋法,在不影響與訟雙方權益的前提下,避免了大量移民來港,這項決定,假如易地而處,每個負責任的民選政府都會做出。討論到港珠澳大橋一案,他也深為浪費了的六十五億港元而婉惜。他不願見到法庭淪為政治的戰場,但也明白缺乏民意授權的政府,難以真真正正解決政治問題。

唐明治是道地英國紳士,談吐舉止,都代表一個遠去的年代。舊時風光,或有值得緬懷之處,小如巧手慧心的譯筆,就足教人回味不已,但今日有人以龍獅旗圖為殖民時代招魂,其情形就與近年擁抱民國的熱潮無異 ─ 只看到胡適、顧維鈞、汪精衛的名士風流,記不起內憂外患、兵連禍結、民不聊生的苦難。

曾幾何時,港英可以無故解散工會,隨便將異見人士遞解出境,也可以基於冷戰現實政治的算計,擱置成立民主市議會的楊慕琦計畫,官商千絲萬縷的關係,按照顧汝德的說法,亦非自九七始。回頭看,香港走過的路,從來不是散滿花瓣、舖好地毯的林蔭大道,眼前我們有二零四七年的期限,到時候,香港何去何從,只有我們能夠決定。

黎駿浩

(文章轉載自頭條日報專欄《劍橋心影》,作者為劍橋大學法律系學生)





1 comment:

  1. Hong Kong's rule of law is being challenged despite what Mr. Thoma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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